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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的若干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8-11
【实施日期】 2005-08-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的若干意见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04]12号)文件精神,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监督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提出如下意见:
  一、公开原则
  凡属能公开的政务信息,均应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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