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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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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5〕64号
【发布日期】 2005-08-11
【实施日期】 2005-08-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5〕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宜春市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五年八月十一日

宜春市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05]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认识和处理打击商业欺诈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困难群众权益的商业欺诈行为,努力构建和谐平安宜春,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建立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的反商业欺诈工作机制,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对商业欺诈活动的强大威慑力,遏制商业欺诈活动蔓延的势头。结合专项行动,逐步完善打击商业欺诈的执法体系;增强全社会的商业诚信意识,树立诚信兴商、守法经营的社会风尚,提高企业、消费者自主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探索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反商业欺诈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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