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05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 葫政办发〔2005〕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委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做好2005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五年八月十二日 关于做好2005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2005年中央1号文件和辽政办发(2005)27号文件精神,在新时期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巩固我市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05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