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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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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哈政办综[2005]48号
【发布日期】 2005-08-12
【实施日期】 2005-08-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哈尔滨市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八月十二日


哈尔滨市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21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05]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和省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实行打防并举,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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