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我市社会中介机构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武政办〔2005〕107号
【发布日期】 2005-08-12
【实施日期】 2005-08-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我市社会中介机构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05〕10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我市社会中介机构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八月十二日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社会中介机构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 社会中介机构是指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财会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土地估价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价格事务所、专利代理机构、科技咨询机构、职业(人才、劳动力)介绍机构等经济鉴证或交易类中介机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各类社会中介机构得到了较快发展,其作用日益显现。但是,目前我市社会中介机构仍然存在着量质不符、规模偏小、信誉不高等问题,这亟需在改革和发展中逐步加以解决。为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现就促进我市社会中介机构的改革和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