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全国大中城市民营企业(西安)合作交流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5〕175号 《2005全国大中城市民营企业(西安)合作交流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8月12日 2005全国大中城市民营企业(西安)合作交流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推动民营企业健康稳步发展,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西安市人民政府将于2005年8月26日至8月27日在西安举办“2005全国大中城市民营企业(西安)合作交流会”(以下简称“民交会”)。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全方位宣传展示西安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的发展理念,重点推介西安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等五大支柱产业,搭建西安与东部地区和国际资本的合作平台,形成优势互补,实现多赢,提升我市民营企业管理水平,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西安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 三、会议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一)会议时间:2005年8月26日至8月27日。 (二)会议地点:曲江宾馆(雁塔南路南段)。 (三)参加会议人员: 1.全国工商联主席、副主席,全国工商联经济部、联络部领导,全国大中城市工商联会长; 2.全国大中城市民营企业家代表,港、澳、台地区及海外企业家代表,省内企业家代表; 3.陕西省及西安市领导,省、市有关部门负责人; 4.新闻媒体记者; 参会总人数:300人。 四、会议议程及有关活动安排 (一)8月25日(星期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