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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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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白山政发〔2005〕17号
【发布日期】 2005-08-12
【实施日期】 2005-08-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
  为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建立起长期稳定的财政增长机制,转变理财观念,提升理财能力,做到科学、民主、依法理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加税收收入的措施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配合税务部门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及时清理到期的优惠政策,坚持依法收税、依率计征,排查税源,清理欠税。
  (二)要按税种分析税收增长点,优化和调整税收结构,挖掘各税种增收潜力及带来的可用财力。
  (三)要严格控制各项税收的减免,防止“跑、冒、滴、漏”,严控以物抵税,纠正和制止以各种借口擅自出台越权减免税行为,做到应收尽收。
  二、切实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
  (一)切实加强非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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