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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充实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和事项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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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2005〕48号
【发布日期】
2005-08-12
【实施日期】
2005-08-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充实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和事项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5〕4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建立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行行政事项集中公开办理,是市委、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建设,完善行政事项集中办理制度,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对进驻中心的部门和行政事项作进一步调整和充实。现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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