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郑州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精神,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与人口、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绿化美化水平较高,生态环境优美的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奖章”评选活动的通知》(全绿字(200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03)9号文件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打造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为目标,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林业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把郑州建设成经济繁荣、交通发达、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良好、具有中原特色的现代化森林生态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