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精神,为扎实有效地在全市开展建设节约型城市活动,提高我市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城市的重要意义 建设节约型社会,就是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领域把节约资源放在突出位置,着力构建节约型的增长方式、产业结构、城市化模式、消费模式,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也是解决我国资源短缺和缓解环境压力的治本之策。多年来,我市一直高度重视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工作,并已取得明显成效。2004年,全年工业固废利用率达65%、工业废水处理利用率90%、工业废气SO2利用率85%。但同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着资源供应紧张和环境容量不足等方面的问题。如产业结构层次总体较低,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资源相对短缺,生态环境脆弱,资源勘查滞后,人地矛盾突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作为主要原材料和产品市场两头在外的工业城市,资源约束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因此,切实抓好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节约型城市,是提升我市综合竞争力的一项基础工程,是事关铜陵当前和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建设节约型城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扎扎实实地推进建设节约型城市的各项工作,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建设节约型城市活动的指导思想、今明两年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方针,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为突破口,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地、节材、节水为重点,着力构建节约型的增长模式和消费模式,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今明两年建设节约型城市的探索和实践,使全市上下建设节约型城市的意识显著增强;尽快建立健全建设节约型城市的激励约束机制;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发挥;力争部分重点企业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技术和管理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循环经济初具规模,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通过示范带动,推出一批节约型机关、节约型企业、节约型社区、节约型家庭。2006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取水量下降7%,水的重复利用率提高2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4个百分点。 三、扎实做好今明两年建设节约型城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