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4)50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近两年来,我县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一直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采取了开展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遏制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多发的势头,食品质量状况不断改善,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于好转。但是,我县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食品安全隐患较多。种植养殖业中违规使用激素、抗生素、瘦肉精、农药等现象时有发生,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仍然较严重;食品加工行业整体水平不高,呈现“低、小、散、多”的状态,超范围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屡禁不绝;流通领域发展滞后,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在市场上仍占有一定比例;餐饮业规模小、卫生条件差,符合《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条件的比重不高,食源性疾病发病率居高不下。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制不顺,监管责任落实不够,监管手段落后。上述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为此,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增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层面,从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全面履行职责,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我县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的不安全食品数量明显下降,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监管体制更加完善,行业协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生产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食品行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消费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二、突出重点环节,加大整治力度 (一)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力度,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