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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交通规费征收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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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文〔2005〕142号
【发布日期】 2005-08-12
【实施日期】 2005-08-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交通规费征收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

郑政文〔2005〕1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促进交通事业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交通规费征收管理改革的意见》(豫政(2004)69号)、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省交通规费征稽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豫编(2005)7号)和《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豫编办(2005)6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交通规费征收管理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精简、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理顺交通规费征收管理体制,改革管理方式,加强征收监督和稽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交通规费征收管理体制,提高我市交通规费征收管理水平。
  二、改革的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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