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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第二期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培训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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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桂安监管协调字[2005]6号
【发布日期】 2005-08-12
【实施日期】 2005-08-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第二期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培训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桂安监管协调字[2005]6号
 
 
各地级市、县(市、区)安监局、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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