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关于制定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办发[2005]054号
【发布日期】 2005-08-12
【实施日期】 2005-08-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关于制定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有农业的区和各县,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农委拟定的《关于制定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