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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局北京市商业服务业迎奥运三年行动计划(2005年7月-2008年7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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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5]42号
【发布日期】 2005-08-13
【实施日期】 2005-08-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局北京市商业服务业迎奥运三年行动计划(2005年7月-2008年7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5]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商务局编制的《北京市商业服务业迎奥运三年行动计划(2005年7月-2008年7月)》已经第86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八月十三日

北京市商业服务业迎奥运三年行动计划(2005年7月-2008年7月)
 

  2008年奥运会为北京向世界充分展示“国家首都、世界城市、文化名城和宜居城市”风貌提供了历史机遇和广阔舞台。商业服务业作为重要的窗口行业,将在服务奥运、展示北京形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大力提升全市商业服务业的管理水平,促进首都商业服务业加快实现现代化,特制订《北京市商业服务业迎奥运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贯彻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以大众化消费为主体,按照“商业布局合理、业态结构完整、经营行为规范明确、满足各层次消费需求”的行业发展要求,完善规则,强化监管,加快商业服务业规范化、现代化、国际化进程。通过3年努力,使首都商业服务业行为规范文明,运行安全高效,行业面貌和消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主要任务为实现总体目标,要充分利用健全行业规范、加强业务培训、树立样板示范等手段,在“规范、便利、繁荣”3个方面,重点推进15项工作。
  (一)大力提高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不同业态的规范化经营管理水平。
  1.进一步优化大型商场(超市)消费环境。完善和推行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的有关管理规定,重点规范打折让利、购物返券、价外馈赠、有奖销售、限时购物、降价销售、积分返利等促销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打击以次充好、以旧充新、虚假打折以及假冒名牌等欺诈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每年组织开展诚信促销竞赛活动。制订和推行商品陈列、灯光照明、室内温度、背景音乐、语言文字和导向标识等大型商场(超市)环境规范,提高消费者购物的便利和舒适程度。制订和推行大型商场(超市)总服务台、顾客卫生间、试衣间的管理规范和员工行为礼仪规范。重点解决总服务台功能不健全、顾客卫生间与试衣间脏乱差及员工仪表、着装、语言等服务细节不当的问题。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要求,重点解决商场(超市)柜台设置不合理、通道不畅、报警系统不健全、疏散标识不明确、应急预案不完善等问题。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参与部门和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知识产权局、本市相关行业协会
  2.提升超市规范化经营管理水平。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和执行食品进货台帐登记制度、索票索证制度、可追溯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市场退出与下架制度,重点解决超市食品销售和加工现场的冷藏、保温、保鲜、保湿、防尘、避光等设施不齐全,食品标签和生产日期标注不醒目、不清晰等问题。加强超市促销现场的管理,解决超市内外噪音污染问题,创造安静舒适的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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