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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猪链球菌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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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8-15
【实施日期】 2005-08-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猪链球菌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六月下旬以来,四川省资阳、内江等县市发生猪链球菌病,并发生了人感染猪链球菌出现多人死亡的事件。这一重大疫情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关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也非常重视。为了切实加强我市猪链球菌病的防控工作,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防控猪链球菌病疫情和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直接关系疫情发生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当前,我市及周边地区虽然尚未发现猪链球菌病例,但如果麻痹大意,势必引发严重后果。各级人民政府是疫病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五包”(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要求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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