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发展改革局(物价局): 为进一步明确价格监测工作职能,健全价格监测工作网络,切实提高我市价格监测工作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价格监测规定》,现就加强和改进全市价格监测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价格监测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价格监测工作职能 价格监测是政府监控市场的重要手段,是政府价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是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综合反映,是市场变化的先行信号,也是社会稳定的“风向标”。及时、准确、全面地对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及其社会反响进行监测预警,是政府经济监管的一项重要职能。从一定意义上讲,价格监测在政府监测经济运行和市场变化工作中占据重要的位置。通过借助价格监测手段来监视和判断市场变化,预测其变动趋势,调查分析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供求等变化情况,跟踪反馈国家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实施价格预测并适时提出预警建议,为各级政府有效调节经济、监管市场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同时,为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及时的价格信息服务。因此,价格监测是价格行政工作的一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