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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省政府第十次全体会议提出的2005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和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责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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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信政办〔2005〕89号
【发布日期】 2005-08-15
【实施日期】 2005-08-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省政府第十次全体会议提出的2005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和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责任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李成玉省长在省政府第十次全体会议上讲话中提出的2005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和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已分解到我市(豫政办(2005)67号文)。现根据“豫政办(2005)67号”文件精神,将省政府十次全会布署的重点工作涉及我市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以科学发展观,根据新阶段的新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抓紧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同时,结合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涉及我市全年重点工作的落实,一并将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分别于9月25日、12月25日分两次向市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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