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巩固和推进九江市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巩固和推进九江市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八月十五日 关于巩固和推进九江市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实施意见 我市自98年实施“村村通”工程以来,按照“2+2”的基本标准已实现全部乡镇、1629个行政村和9216个20户以上自然村的广播电视覆盖,其中有 91个乡镇与县(市)有线联网,595个行政村与乡镇有线联网,电视人口混合覆盖率达91%,广播人口混合覆盖率达90.2%。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电局等部门关于巩固和推进江西省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5)32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4)60号、赣广计字(2005)29号和全国全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会议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