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财政三奖一补激励机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05〕101号
【发布日期】 2005-08-15
【实施日期】 2005-08-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财政三奖一补激励机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甘肃省财政三奖一补激励机制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财政三奖一补激励机制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支持和鼓励县乡政府加快经济发展,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有效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保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机关正常运转等重点支出的基本需要,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促进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05年中央财政对地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励和补助办法〉的通知》(财预(2005)77号)精神,结合我省多年来实施“三保一挂”财政激励机制的基本情况,按照“明确责任、激励约束、分类指导,分项考核”的原则,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财政困难县政府增加税收收入和财力的奖励,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的奖励,市县(指市州本级和县级,下同)当年各项重点支出到位、收支平衡并消化历年赤字高于省核定数额的奖励,以及对以前年度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做得好的市县的补助。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困难县是指可支配财力低于基本财政支出需求的县。财政困难县一年一定。

第二章  奖励办法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