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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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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温政发〔2005〕112号
【发布日期】 2005-08-15
【实施日期】 2005-08-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促进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规范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完善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和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合作社的组织功能和运行质量,着力把合作社建设成为产权清晰、机制灵活、运行规范、管理民主、服务全面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切实发挥其联接农民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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