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试行)》的通知
湘政发〔2005〕1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湖南省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湖南省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减轻农民负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指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