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物价局、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教育局关于2005年秋季高中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市)发展改革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教育收费管理,根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高中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05]10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2005年秋季高中教育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办高中学费水平保持基本稳定。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费,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1000元,城区(县城以上)高中和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800元,其他高中每生每期550元。职业高中,农、文(含商业、财经、文秘、管理)类每生每期600元,医(药)卫、体、服装、烹饪、旅游服务、美容类每生每期900元。 二、严格规范公办高中学校代收费。普通高中代收费继续按学生受益情况划分为应缴部分和自愿部分。应缴纳部分由必订课本费、音像教材费和作业本费组成(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一)。收取音像教材费和作业本费后,学校应向学生提供学习配套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经省物价部门核定价格的音像资料和课堂作业本。自愿部分由信息技术教育费、班费、影票费、寄宿费、选订课本费组成,其中:信息技术教育费每生每期35元,经省以上教育部门认定的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和按省物价、教育部门规定设立了“电脑教室”的学校每生每期50元;班费每生每期5元;影票费农村和城区均为每生每期5元;寄宿费只对住校寄宿生收取,2004年以前修建投入使用的宿舍暂按原定统一标准收取,之后新建和改建的宿舍按市物价部门实际核定价格执行;选订课本费按省教育厅今年中小学用书目录中规定的选订书目和省物价局核定的价格计收(具体标准见附件一)。学习辅导资料,省委、省政府“两办”要求推广的《湘音湘韵》和面向高中生发行的《高中生》按省物价局审定的价格由学生自愿征订。高中生使用的科学计算器按省物价局核定的价格由学生自愿购买(学生已有的不得要求其重复购买),均不得进入代收费范围。职业高中代收费项目、标准参照普通高中执行,其中书籍课本费按学生当期实际使用的书本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