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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清收国家公职人员和机关单位欠款执行金融胜诉案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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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咸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咸政办发[2005]63号
【发布日期】 2005-08-15
【实施日期】 2005-08-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清收国家公职人员和机关单位欠款执行金融胜诉案件工作方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5]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温泉开发区管委会:
  《咸宁市清收国家公职人员和机关单位欠款执行金融胜诉案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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