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咸宁市A级信用企业培植工作方案》和《咸宁市创建信用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5]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温泉开发区管委会: 《咸宁市A级信用企业培植工作方案》和《咸宁市创建信用社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咸宁市A级信用企业培植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培植A级以上信用企业,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若干意见和关于对湖北省优质信用区域实施金融支持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3]1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政策精神,积极培植A级以上信用企业,提升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促进全市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 二、工作目标 形成政府主导、金融扶导、部门支持、企业为主体的A级信用企业培植体系,全市金融机构A级以上信用企业每年新增15%以上,AA级、AAA级信用企业每年保持一定比例的增长,形成争创A级以上信用企业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由市信用环境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A级以上信用企业培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培植措施 (一)突出政府主导,提供部门支持,为辖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1、政策疏导,夯实培植基础。各地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培植A级以上信用企业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要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将A级信用企业的培植纳入文明创建活动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