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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监督机构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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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80号
【发布日期】 2005-07-08
【实施日期】 2005-08-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

第180号

 

 

  《青岛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监督机构工作规定》已于2005年6月28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5日起施行。

 

市长 夏 耕
二○○五年七月八日

 

青岛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监督机构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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