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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形土地市场管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府办函[2005]215号
【发布日期】 2005-08-16
【实施日期】 2005-08-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形土地市场管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有形土地市场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土地交易前后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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