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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伊犁州州直2005年招聘中小学教师补充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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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伊州政办[2005]76号
【发布日期】 2005-08-16
【实施日期】 2005-08-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伊犁州州直2005年招聘中小学教师补充规定》的通知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
 自治州人事局、教育局、编办、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伊犁州州直招聘中小学教师补充规定》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十六日

伊犁州州直招聘中小学教师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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