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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生猪税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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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8-16
【实施日期】 2005-08-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生猪税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现将《巴中市生猪税费管理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八月十六日
 

巴中市生猪税费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生猪产业持续稳定发展,激发广大农民的养猪积极性,依法规范生猪流通市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特制定巴中市生猪税费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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