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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生猪税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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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8-16
【实施日期】
2005-08-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生猪税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现将《巴中市生猪税费管理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八月十六日
巴中市生猪税费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生猪产业持续稳定发展,激发广大农民的养猪积极性,依法规范生猪流通市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特制定巴中市生猪税费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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