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五年八月十六日
关于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打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中心城市综合管理市场化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围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永久保洁”的目标,按照精心化、精细化、精品化管理的要求,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市场化运作原则,推行“职能外包,花钱买服务、用人不养人”的新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的社会化、专业化、产业化水平,努力开创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行政管辖区域范围,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直各机关单位庭院管理由各相关部门、单位自行负责。 (二)市场运作原则。公开向社会招标,引进具备一定资质的企业和机构提供服务,尽快形成多元投资机制和竞争经营机制。 (三)公开透明原则。在方案实施的整个过程、各个环节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决不能搞暗箱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