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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来料加工业的若干扶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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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庆政发〔2005〕52号
【发布日期】 2005-08-16
【实施日期】 2005-08-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来料加工业的若干扶持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 为深入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二次创业”,促进来料加工业更快、更好地发展,经研究,现就发展来料加工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来料加工业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稳定社会的实事来办,采取措施,营造氛围,大力发展。
  二、引导和支持经纪人扩大加工业务。各相关部门要针对来料加工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加强协作和沟通,积极研究对策,引导经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来料加工,逐步提高加工水平,建立诚信有为的经纪人队伍。鼓励开展精细加工、品牌服务,提高来料加工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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