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秦皇岛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五年八月十七日
秦皇岛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村公路的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河北省县乡公路管理规定》、省交通厅《关于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养护管理机制及职责
第四条 农村公路的养护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本着因地制宜,群专结合,市场化运作等多种形式对农村公路进行养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