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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各县(市)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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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徐政办发〔2005〕117号
【发布日期】 2005-08-18
【实施日期】 2005-08-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各县(市)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关于各县(市)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实施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各县(市)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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