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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农业标准化促进安徽省农产品出口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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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2005〕41号
【发布日期】 2005-08-18
【实施日期】 2005-08-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农业标准化促进安徽省农产品出口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国家质检总局与省政府签订的《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化,推进农业产业化,共同促进安徽省主导农产品出口工作备忘录》精神,省促进主导农产品出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推进农业标准化,促进安徽省农产品出口工作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推进农业标准化促进安徽省农产品出口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97号)及国家质检总局与省政府签订的《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化,推进农业产业化,共同促进安徽省主导农产品出口工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推动我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实现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国际化”的总体目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我省农业发展及标准化的基本情况
  我省是农业大省,农产品资源丰富,开发潜力较大。全省农业动植物品种达6000多个,粮食、棉花、油料、肉类、蛋类等主要农产品均居全国前10位。我省地处华东腹地,临江通海,劳动力资源丰富,发展农产品出口创汇具有较强的区位优势和竞争优势。
  近年来,我省围绕十大主导产业和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农业标准化工作有了较快发展,先后制定省级农业地方标准398项,市、县地方标准450项,初步建立了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成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87个,其中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5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2个;培育了256个安徽省名牌农产品,有效地促进了安全优质农产品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但是,由于过去缺乏对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研究,我省现有的农产品检验检测、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建设仍较落后,出口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能力和精深加工水平不高,严重制约了农产品出口创汇。2004年全省农产品出口创汇263亿美元,占全省农业总产值的133%、全省出口创汇总额的67%,位居全国19位,华东地区第6位。为此,必须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努力提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加工能力,全面提升出口农产品质量水平和竞争力,促进农产品出口创汇,以实现农业强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2003)97号文件和《备忘录》精神,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科技为先导,以小城镇发展为依托,以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化,促进农产品出口,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
  (二)目标
  1 2005—2010年目标
  围绕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国际化,完善农业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建设,依靠龙头企业牵动、市场推动、科技带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大力促进农产品出口。到2010年,农产品加工型省级龙头企业和出口企业基地生产,要普遍建立质量安全体系并通过规范认证,基地核心区标准化率为100%,农产品出口超5亿美元,比2004年翻一番。
  2近三年目标
  根据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和市场前景,围绕水果、畜牧、优质粮、优质油、水产、茶叶、蔬菜、棉花、中药材、茧丝绸等十大主导产业,建设区域化、优质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形成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培育一批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支柱,以省级龙头企业为主体,以中小龙头企业为依托的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群。建立健全以生产要素市场、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为重点的各种类型、不同层次的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现代电子信息网络。具体为:
  (1)围绕农业十大主导产业和标准化示范区,制订或修订省农业地方标准300项,完善我省农业标准体系和标准信息服务体系;
  (2)健全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和动植物疫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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