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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习水县2005年重点建设项目含省、市、(县“十件实事”)和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习府发〔2005〕48号
【发布日期】 2005-08-18
【实施日期】 2005-08-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习水县2005年重点建设项目含省、市、(县“十件实事”)和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习府发〔2005〕48号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府各工作部门:
  2005年,市下达我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18.9亿元,1-6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计划11245万元,占年计划12.4亿元的9.07%,同比增长66.1%,占调整计划后18.9亿元的5.9%。虽然我县固定资产投资和去年同期相比呈现较快增长,但是离今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差距很大,形势不容乐观。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确保2005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省、市关于重点项目管理的要求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责任制的通知》[遵府办发(2005)32号]精神,现将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责任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度计划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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