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事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杭人薪〔2005〕273号 各区、县(市)人事局、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实施分类管理的意见》(杭政函(2003)140号)和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浙人薪(2004)206号)精神,促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营造和谐的人才创业环境,结合杭州实际,就进一步深化我市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与科学人才观,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分类管理、有效激励”的原则,逐步建立起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各类人才成长规律、体现岗位与绩效为主要内容、灵活多样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自主权,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