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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市长热线电话办理工作程序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8-18
【实施日期】 2005-08-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市长热线电话办理工作程序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畅通政府与社会沟通渠道,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开通“市长热线电话”,号码为“12345”。原市长办公电话“6832320”改为市政府值班电话。现将《萍乡市市长热线电话办理工作程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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