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梅市府办〔2005〕52号
【发布日期】 2005-08-18
【实施日期】 2005-08-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梅市府办〔2005〕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卫生安全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地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和防止群体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畜牧业的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加强我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卫生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卫生安全不但直接关系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社会稳定,是当前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当前,国内国外动物疫情日益复杂,禽流感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