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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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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新乡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新政办〔2005〕126号
【发布日期】 2005-08-18
【实施日期】 2005-08-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5)59号),科学防控林业有害生物,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危害所造成的灾害,正在成为我市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主要表现在:一是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居高不下。2001至2004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年均发生面积30多万亩,其中杨树食叶害虫每年发生面积在15万亩左右,防治任务繁重。二是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种类不断增多。与1980年第一次林业病虫害普查结果相比,我市林业有害生物又新增了杨直角叶蜂、红脂大小蠹等危险性种类,一旦环境条件适宜,将会蔓延成灾。三是外来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传入我市的机会不断增加,危害加剧。红脂大小蠹已传入我市,对油松林健康生长构成了威胁;加拿大一枝黄花亦在我市出现,有效防范林业有害生物的入侵和危害已到了关键时候,各地对此要有清醒认识,及早防患,确保我市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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