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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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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2005〕19号
【发布日期】 2005-08-18
【实施日期】 2005-08-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
郑政〔2005〕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郑州市民办教育发展,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郑州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积极鼓励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对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扩大教育资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具有重要作用。
  二、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鼓励支持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三、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利于增加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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