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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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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皖地税[2005]103号
【发布日期】 2005-08-19
【实施日期】 2005-08-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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