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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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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05〕105号
【发布日期】 2005-08-19
【实施日期】 2005-08-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五年八月十九日
 

晋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字(2004)15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正处级建制,为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部门,不再挂市煤炭工业局牌子。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如下: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煤炭行业的相关职能划入市经济委员会。
  (二)增加的职能
  1、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2、承担协调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全市安全生产督促检查职责(必要时有关职责以晋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履行)。
  3、原由市卫生局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
  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5、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晋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有关工作;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求援工作;指导协调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承担市政府煤炭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二)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及省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规章的落实情况,研究拟定全市性工矿商贸企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中央驻市工矿商贸企业分公司、子公司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省属驻市工矿商贸企业分公司、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市煤炭工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指导煤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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