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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一费制”收费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价行发〔2005〕140号
【发布日期】 2005-08-19
【实施日期】 2005-08-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一费制”收费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价行发〔2005〕140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杨凌示范区计划局、财政局、科教局: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教财(2004)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一费制”收费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
二〇〇五年八月十九日

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一费制”收费管理办法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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