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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卫法[2005]11号
【发布日期】 2005-08-19
【实施日期】 2005-08-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卫法[2005]11号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卫生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卫政法发(2004)247号)和市人民政府《上海市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沪府发(2004)36号)等三个文件精神,推进本市卫生依法行政工作,我局结合本市卫生系统实际,制定了《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八月十九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
 

  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国务院于2004年3月22日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作出了部署。卫生部和市人民政府结合全国卫生系统和本市的实际,分别制定了《卫生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上海市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根据上述文件的精神,结合本市卫生系统实际,就本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切实推进
  1、依法行政是落实依法执政要求的重要环节,是依法执政在行政管理领域的经常化和具体化。各级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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