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麻江县助学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麻府通〔2005〕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麻江县助学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已经2005年8月17日上午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八月十九日 麻江县助学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麻江县助学奖励暂行办法》(麻党发(2005)3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麻江县助学奖励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对《暂行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对学生的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