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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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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德政发〔2005〕12号
【发布日期】 2005-08-19
【实施日期】 2005-08-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我市是资源短缺型城市,生态环境脆弱,为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步伐,实现经济与社会、资源与环境的协调统一,现就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优先、合理利用、循环利用资源的方针,紧紧围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通过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加快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等措施,形成政府推动、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资源节约机制,在全市建立起节约型的社会生产生活方式,保障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二)基本原则。一是节约为本,效率优先;二是依靠科技,优化结构;三是降低消耗,科学消费;四是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三)目标任务。
  1.到2006年,每万元生产总值(GDP)能耗比2004年降低5%,由1.06吨标煤降到1.00吨标煤;万元GDP耗水降低18%,由196吨降到160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62%提高到65%;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48提高到0.53;每公顷建设用地产出GDP由111万元提高到130万元以上。
  2.到2010年,万元GDP能耗比2006年降低10%,达到0.9吨标煤;万元GDP耗水降低17%,达到130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0%;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每公顷建设用地产出GDP达到180万元以上。
  3.到2020年,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降低30%,达到0.63吨标煤;万元GDP耗水降低40%,达到78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0%;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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