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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关于在建筑工程中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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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鹰府办发〔2005〕44号
【发布日期】 2005-08-19
【实施日期】 2005-08-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关于在建筑工程中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意见的通知
鹰府办发〔2005〕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经贸委《关于在建筑工程中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关于在建筑工程中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实施意见


  根据《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禁止实心粘土砖使用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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