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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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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文政发〔2005〕77号
【发布日期】 2005-08-19
【实施日期】 2005-08-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省驻文单位:
 为更好地推动全州供销系统转变职能,服务农业、农村、农民,助农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现对全州供销系统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充分发挥供销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助农增收的作用
  (一)供销社具有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独特优势。各级供销社通过深化改革,自身组织经营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由过去单纯的商品经营逐步向引导、带动、组织农民进入市场,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综合性服务组织转变,特别是遍及广大农村的服务网络,具有其他部门难以相比的优势,是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充分利用的载体。
  (二)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供销社自身生存、发展和深化改革的需要。目前,我州有相当一部分供销社和社有企业改革滞后,为农服务功能减弱,业务经营困难,各级供销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意识不强,搞活农村商品流通力度不大。面对这种状况,各级供销社只有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才能赢得农民的信任和支持,才能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助农增收中不断发展壮大。

二、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标
  (三)基本思路: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办社宗旨,把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兴社之本,大力兴办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农产品专业协会(以下简称“两社一会”)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着力构建助农增收的组织平台;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努力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大力实施市场带动战略,积极兴办各类专业市场,帮助农民解决买难卖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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