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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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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05〕101号
【发布日期】 2005-08-19
【实施日期】 2005-08-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八月十九日
 

晋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晋城市委、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市办发(2004)40 号),组建晋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为正处级建制,是市人民政府直属的特设机构。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范围是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
  一、划入的职能
  (一)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职能。
  (二)市委组织部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的部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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