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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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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2005]49号
【发布日期】 2005-08-19
【实施日期】 2005-08-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5]4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八月十九日

淄博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树立和落实科学人才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能人才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地位,营造技能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充分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更好地为我市加快经济发展,实现“两提前、一率先”的奋斗目标服务,根据《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和《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淄发(2004)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淄博市首席技师,是指工人队伍中具有高超技能水平、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贡献比较突出,在全市本行业、领域中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的高技能人才。
  第三条 淄博市首席技师的选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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